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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七届中小学(中职)微课与信息化教学创新大赛暨教育信息化应用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市级遴选的通知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七届中小学(中职)微课与信息化教学创新大赛暨教育信息化应用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陕教信办〔2022〕28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加快创新型卓越教师培养,带动全市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举办第七届中小学(中职)微课与信息化教学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并同步开展教育信息化应用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和对象

(一)本次大赛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相关教科研单位及研发机构人员开展。

(二)教育信息化应用案例征集评选活动面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

二、参赛项目和组别

(一)本次大赛设微课、学科系列微课程、创新课堂、数字故事、STEAM课程案例五类项目。其中学科系列微课程倡导和鼓励教师制作学科系列微课,体现个性化教学风格,培育创新型卓越教师,汇聚适应在线学习要求的优质开放资源。大赛分学前教育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中职组五个组别。每个组别均可申报以上各类项目参赛。

(二)教育信息化应用案例分区域和学校两类报送。区域案例重点突出县(区)推进教育信息化、支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现代化发展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学校案例突出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教育管理、课程建设、教师发展、办学特色等深度融合的经验与做法。区域和学校案例要体现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思路、举措、实效、创新及特色,应具有示范性和典型性。

已获得教育部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案例的区域和学校不再报送。

三、参赛程序和时间

本次大赛分县级初赛和市级决赛两个阶段,教师需在“渭南市基础教育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竞赛”专区报名参赛(网址:http://res.0913edu.cn/)。大赛程序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县级初赛:2023年2月15日前。学校要以教研组为核心,组织精兵强将根据大赛要求,制作出高水平的作品,上传至平台参赛。各县市区组织专家对县域内上传的作品进行评选,并推荐参加市级决赛,推荐作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参赛作品总数的30%。

(二)市级决赛:2023年3月1日前。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县市区推荐的优秀作品进行评选,并评出市级获奖作品。

(三)表彰推广:市级决赛结束后,市教育局对市级获奖作品进行通报表彰,并评选优秀组织奖。对市级获奖作品将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四、作品报送要求

(一)大赛项目评审标准和应用案例报送要求见附件1。

(二)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将推荐参加市级决赛作品的《作品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3)Excel电子版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和大赛活动总结(电子版),于2023年2月15日前报送市电教馆。请各区县及学校准确填写参赛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规范全称、作品名称、学科学段、参赛项目等内容,避免出现错误信息。

(三)各区县遴选推荐教育信息化应用案例,将案例作品电子版、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4)Excel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2023年2月15日前报送市电教馆

(四)市级决赛结束后,市级获奖作品和部分应用案例将推荐参加省赛,请获奖教师务于2023年3月15日—25日将作品上传至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微课与信息化教学创新大赛官网”(http://weike.sneduyun.com)确保有效进入省级比赛。具体上传要求如下:

1.微课、学科系列微课程、数字故事、创新课堂项目,每个作品需上传的参赛材料有4项:作品申报表、作品视频、教学设计(或故事脚本)和教学课件。其中,系列微课程还要上传总体介绍文档。STEAM课程案例,每个作品需上传的参赛材料有2项:作品申报表和作品压缩包(含教学设计、学生学习活动单、学习资源、教学成果等相关内容)。

2.应用案例需上传1份文字材料和若干个支撑成果材料。文字材料是阐述介绍案例内容的主体,支撑成果材料用于补充说明或佐证文字材料中的相关内容。支撑成果材料格式不限,PPT、图片、视频均可。

六、市级评审和表彰

(一)市级复赛采取专家评的方式进行。通过评审专家全体会议确定奖项评选出市级奖,教育给予通报表彰。并将作品上报参加陕西省第七届中小学(中职)微课与信息化教学创新大赛。

)优秀组织奖评选主要根据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的组织效果、响应速度、工作效率、参赛范围和人数、向级推荐作品的整体质量、获奖作品数量和等次等因素,综合评定。

七、相关事项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大赛作为提高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和促进学校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应用案例征集评选是培育典型、示范带动的重要途径,县级要开展相应的评选和表彰,使更多老师获得不同层级的激励,形成“人人参与教学创新、校校具备创新氛围”的良好局面。广泛发动参与,提高参赛水平和案例质量,确保优中选优参加市级评选。

(二)所有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原创,不得抄袭或侵害他人版权,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参赛即视为同意在全市推广和共享作品。



■参赛对象( ) □中小学教师; □幼儿园教师; □教师进修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高校教师; ◇123 ■大赛组别( ) □学前教育组; □小学组; □初中组; □高中组; □中职组; ◇12345 ■大赛时间( ) □县级初赛:2023年2月15日前; □市级决赛:2023年3月1日前;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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